竞赛日期和地点:2009年4月18日 北京市石景山体育馆
主办:北京武术院/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
竞赛项目:
规定套路: 1、42式 2、陈3、杨4、吴5、孙6、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7、24式太极拳(限老年组)8、42式太极剑
传统套路:9、陈10、杨11、吴12、孙13、武14、李15、其他各式太极拳
器 械: 16、太极刀、太极剑
17、集体项目(每队8人以上,男女不限,必须配音乐)
18、推手(男子): 52公斤级、56公斤级、60公斤级、65公斤级、
70公斤级、75公斤级、80公斤级、80公斤以上级
四、竞赛分组:
青年组:35岁以下(1974年1月 1日以后出生)
中年组:36-49岁(1960年1月 1日以后出生-1973年12月31日以前)
老年组:50岁以上(1959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推 手:18-45岁(1964年1月 1日以后出生-1991年12月31日以前)
竞赛办法:
本次比赛为个人单项赛。
推手比赛采用单败淘汰赛。
裁判员、仲裁人员由主办单位聘请。
采用原国家体委审定的《1993年太极拳、剑竞赛规则》。《1994年太极推手竞赛规则》和《1996年武式太极拳竞赛规则》。
5、传统陈、杨、吴、孙、武式太极拳,根据人民体育出版社出版的《太极拳全书》中的5个套路(陈式太极拳为一路)。
6、24式太极拳采用原国家体委编印的《24式太极拳》套路。
7、42式、陈、杨、吴、孙、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太极拳竞赛套路》、《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1991年编印的《太极剑竞赛套路》和1996年编印的《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
8、套路时间规定:太极拳4-6分钟 , 器械3-4分钟,集体项目3-5分钟。
9、参加太极推手的运动员将统一参加太极拳套路测验,测验合格者,方可参加推手比赛。
录取名次:
1、各单项9人以上(含9人)按组别各录取前8名。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参赛人数不足9人时,依次递减1人录取名次。
2、太极推手每级别各录取前6名。
3、获得名次的运动员将颁发成绩证书。
4、本次比赛成绩将作为《中国武术段位制》晋段技术考核的依据。
仲裁和申述:
1、申诉:参赛队对裁判判决结果有异议,必须在该场该项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由领队或教练通过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同时交付500元申诉费,申诉正确,退回申诉费。
2、仲裁委员会接受代表队的申述,进行裁决。
3、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参赛办法:
1、以单位报名参赛,报名人数不限,每人限报3项(不含集体项目)。
2、参赛单位应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自留一份),携带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1寸免冠近期照片1张。报名表必须从网上下载Excel电子表格,报名时请在相应项目格内填入数字“1”即可,按规定要求打印,核对准确,打印出纸质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将电子报名表发送到电子邮箱:63132334@163.com
3、纸质报名表和发送到邮箱的报名表必须一致,如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报名表为准。
4、报名费: 50元/项/每人,推手150元/人,集体项目200元/队。
5、报名后不得更改,报名费一律不退。
上午9:00 – 11:30
下午1:00 – 4:00
6、报名时间: 2009年3月24、25日
逾期将不予办理
7、报名地点:北京武术院竞训部(先农坛体育场内御耕苑1号院1-12室)
其它:
定于4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北京武术院会议室召开领队会,请各队领队务必按时参加。
2、 参赛队员自行办理人身保险,参加推手比赛的运动员,必须交验体检证明(具体内容为脑电图、心电图、血压、脉搏,以本次比赛前20天为有效)于领队会时交验,否则不许参加比赛。
3、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联系人: 连 涟 王 冲
电 话: 6313-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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