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武术院 北京市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北京市武术运动协会关于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的视频会议于2020年7月2日举行。参会人员包括:市体育局领导,市体育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区体育局代表,市武协单位会员、分支机构和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
会议由彭红院长主持,彭红院长并传达2020年全国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王玲副院长对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做具体要求。西城区体育局领导就落实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发言。市武协工作委员会代表张兴正副主席就进一步规范搏击类武术赛事活动发言。绵张拳代表吕鸣捷倡议进一步加强武术行业自律。市武协杜德平主席、市体育局杨海滨副局长讲话。
会议就“加强武术赛事活动监管工作”要求如下:
北京武术机构或个人不得出现以下10种行为。(一)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非法建立武术组织;(二)不得随意自创门派、私下约架、恶意攻击、相互诋毁、歧视他人;(三)不得自封“大师”、“掌门”、“正宗”、“嫡传”等称号,欺世盗名,招摇撞骗,误导群众;(四)不得以“拜师收徒”、“贺寿庆典”、“评比表彰”等为名收费敛财,以及其他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五)不得背离武术精神,利用媒体、网络进行虚假广告、虚假宣传和恶意炒作等手段发表不当言论和举办低俗武术活动,造谣传谣或骗取钱财;(六)不得伪造、销售假运动员等级证、假段位证、假教练员证、假裁判员证或相关资格证书;(七)不得通过武术赛事和活动从事赌博、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八)不得利用武术活动场所或指使纵容他人从事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九)不得罔顾安全,不分项目、性别、年龄、体重级别,不按规定使用护具进行搏击比赛;(十)不得借武术之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活动